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8月25日上午,彭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东强主持召开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和一名律师担任听证员。
本次公开听证会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民事检察部门诉讼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试行)》组织进行。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诉讼经过和案件争议焦点问题;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事由,受疫情和路途遥远影响,办案人员代为宣读了其他当事人的答辩意见;三名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分别发问,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案件进行闭门评议,发表听证意见。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透明度,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保证办案质量,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案方式。近年来,彭阳县检察院把以公开听证方式促进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审查,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有力举措。上年度办理的15件再审检察建议案全部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均获法院采纳。
下一步,彭阳县检察院将本着应听尽听的原则,常态化规范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客观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依法依规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专业赢得公信;尊重当事人意愿,科学设计听证程序和所要解决的问题,以规范促升公正。